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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实相的神秘之旅:入中论第七次课程的精彩解读

2024-05-05 11:12作者:admin

中庸之道 "第七讲第 13 课: 有为即是无为

主讲人:上明下贤法师

主办:北京大学禅学会 北京大学禅学会

时间:2009年5月2日晚

地点:北京大学第二教学楼407室。

存在的真实性是无

在整个讨论的最后,龙树菩萨讲了几句话: "有为实相即是无为"。如果我们对有为法进行这种逻辑推理,对有为法进行这些缘起的讨论,对这些我们基本上认为是实有的法进行讨论,讨论之后发现有为法不是实有的,那么我们就来讨论无为法。诸法的存在是无自性的,那么诸法的不存在也应该是无自性的,这是因为诸法存在的实相一定是诸法的不存在,诸法存在的内核是诸法的不存在,诸法存在的真实意义是诸法的不存在。既然有为法是无自性的,那么无为法也必然是无自性的。在有的层面上,我们已经找不到一个实在的东西了,无为法能有根据吗?

灭法,我们经常用无为法来说明。如果一切有为法都不再有自性,都不是实有的,那么无为法究竟是什么样子呢?它能确定吗?我们讨论过 "灭法无我",在这里,灭法也是无我的,因为有为法的内核就是无为法。因为 "有为法 "的内核是 "无为法",所以任何 "有为法 "的内在意义,即其实际存在的意义,本来就是无自性的,那么 "无为法 "的这一部分也是无自性的。无论是有为法还是无为法,实际上都找不到它们所依托的自性。这样一来,确定灭法是否存在就是错误的,因为在存在的层面上,即使确定了灭法,它最终也会被推翻,因为它的核心一定还是无自性,所以在存在与不存在的背景下谈论存在与不存在,或者灭法,都是错误的。关于这一点,我们将在后面详细讨论,但我们对因果报应有了一个总体的理解,一个轮廓。

无实相的神秘之旅:入中论第七次课程的精彩解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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